发布日期:2024-11-15 18:16浏览次数:
为实施生态环境部预案修改涉及拒绝,北京市严肃研究,在对《北京市空气轻污染应急预案(2017年修改)》展开补足完备的基础上,制订了新的《北京市空气轻污染应急预案(2018年修改)》,在符合生态环境部修改拒绝的基础上,重点在三个方面展开了细化调整。一是使用统一的轻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。当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>200将持续1天时,即再次发生1天重污染时,仍然公布预警,改回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布身体健康防水提示性信息;为zui大限度维护公众身体健康,采行增强应急措施,此次修改我市减少了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,中止轻污染过程中必需有1天超过相当严重污染程度的启动条件,新的预案中只要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(72小时)及以上,即再次发生3天重污染时,无论否超过相当严重污染程度都可启动橙色预警。二是完备了应急管理体系。
新的预案中特别强调创建市、区、乡镇(街道)三级预案体系,即我市乡镇(街道)都要按照市级预案制订应急分预案,细化分解成各项应急措施,将措施实施到基层“zui后一公里”。三是更进一步细化了污染管控措施。
针对涉气工业企业实施“一厂一策”,即每个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制订轻污染天气应急号召操作者方案,细化在有所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排放量措施、投产生产线和工艺环节,防止措施“一刀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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